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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喷淋灭火系统_厨房设备灭火系统喷头间距

tamoadmin 2024-10-17 人已围观

简介1.求各种建筑规范要求2.厨房自动灭火装置3.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妙招与方法4.厨房灭火设备安装标准是什么?5.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标准谁有!6.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是国家规定必须安装的吗?消防车: 灭火消防车? 专勤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后援消防车? 机场消防车? 消防车附配件? 特种类 消防水带: 有衬里消防水带 消防湿水带 消防软管卷盘 消防吸水胶管 喷水灭火产品: 洒水喷头 报警阀与附

1.求各种建筑规范要求

2.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3.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妙招与方法

4.厨房灭火设备安装标准是什么?

5.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标准谁有!

6.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是国家规定必须安装的吗?

厨房喷淋灭火系统_厨房设备灭火系统喷头间距

消防车:

灭火消防车? 专勤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后援消防车? 机场消防车? 消防车附配件? 特种类

消防水带:

有衬里消防水带 消防湿水带 消防软管卷盘 消防吸水胶管

喷水灭火产品:

洒水喷头 报警阀与附件 水流指示器 消防压力开关 消防通用阀门 感温元件 预作用装置 减压阀 加速器 末端试水装置 管道及连接件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 细水雾灭火装置

泡沫灭火设备:

泡沫泵? 泡沫消火栓箱? 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 闭式泡沫-水喷淋装置

防火材料产品:

防火封堵材料? 防火涂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干粉灭火设备? 柜式干粉灭火装置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防火卷帘控制器?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火灾显示盘? 家用火灾报警产品? 可燃气体报警产品?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特种火灾探测器?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 点型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火灾报警触发器件? 火灾报警装置? 消防电器控制设备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

防火门? 防火卷帘? 防火玻璃? 防火窗

灭火剂产品:

泡沫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 气体灭火剂? 水系灭火剂

灭火器产品:

推车式灭火器? 手提式灭火器? 简易式灭火器

泡沫灭火设备产品:

泡沫喷射装置?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泡沫发生装置?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 比例混合装置? 闭式泡沫-水喷淋装置? 泡沫消火栓箱? 专用阀门及附件? 泡沫泵

喷水灭火设备产品: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 雨淋报警阀? 预作用装置?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R)喷头? 压力开关? 消防通用阀门? 干式报警阀? 感温元件? 加速器? 末端试水装置?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管道及连接件? 家用喷头? 减压阀? 水流指示器? 水幕喷头? 水雾喷头? 洒水喷头? 湿式报警阀? 细水雾灭火装置

气体灭火设备产品: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惰性气体灭火设备?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设备? 卤代烷烃灭火设备

抢险救援产品:

消防梯? 消防救生气垫? 消防救生照明线? 消防斧? 移动式消防排烟机?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逃生和自救呼吸器产品:

应急逃生器? 逃生滑道? 逃生缓降器? 逃生绳? 逃生梯?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

防火排烟阀门? 挡烟垂壁? 消防排烟风机

消防给水设备产品(二):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

消防给水设备产品(一):

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水枪? 消防球阀? 消防接口? 消防泵组? 室内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干粉枪? 分水器? 车用消防泵?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 泡沫枪? 集水器? 消防炮

消防摩托车产品:

消防摩托车

消防水带产品:

有衬里消防水带? 消防吸水胶管? 消防软管卷盘? 消防湿水带

消防通信产品: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火警受理设备? 119火灾报警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

消防手套? 消防用防坠落设备?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消防员呼救器?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消防腰斧? 消防头盔?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阻火抑爆产品: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文章地址: 哪些产品必须要CCCF认证?

求各种建筑规范要求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简称厨自灭装置,代号:cmjs,是商业厨房灶台油锅意外起火有效的自启动灭火装置,能做到快速扑灭油锅起火,同步打开水流阀,起到降温防止复燃的效果。是目前市场上商业厨房灭火选择较多的设备装置。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组成

氮气驱动装置 :驱动药剂喷射

食用油灭火药剂储存装置 : 环保型灭火药剂,3-8秒灭火

感温装置 :起火后温度快速升高,超过正常温度范围,感温片熔断,触发灭火装置

管路喷射装置:喷洒灭火药剂,同时触发水流阀,灭火后降温

原理:

根据烹饪油的特点,在400摄氏度左右会起火燃烧,火焰会使上方烟灶内温度迅速升高,当置于烟罩内锅灶上方的感温片温度达到183°时,感温片熔断,通过钢丝导索传递,触发高压氮气装置打开,氮气瓶释放出12Mpa压力,经过装置减压阀驱动灭火药剂进行喷射,1-3秒即可灭火。药剂喷射迅速,从感温片熔断,到喷射专用药剂仅需1-2秒。

一、适用于哪些场景?

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工厂、机关单位、餐厅、酒店、饭店、机场、车站等各类型食堂后厨厨房内

二、安装方式及位置

1、主机:后厨内烟罩附近,墙壁悬挂安装

2、管路:连接厨房灭火装置主机和烟罩内的喷头

3、喷头:安装在烟罩内,连接管路,对准锅灶和排烟道内

厨房灭火装置安装连接的烟罩内管路和喷头

4、感温片装置:安装在需要监测的锅灶上方,高度一般距离锅灶1.2米-1.5米

厨房灭火装置启动感温片

5、安装主机位置附近,预留电源和4分自来水接口

cmjs厨房灭火装置主机安装示意图预留水管和电源

三、如何选择厨房灭火装置的配置?

根据厨房的实际情况

配置选择只能高于实际情况,禁止选择保护范围低于实际情况的配置!

设备配置保护范围

四、设备消防验收合格吗?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A498-2012 箱体均有唯一消防编号和二维码可查。

消防认证标志

五、型号的区分

厨房灭火装置常见的型号有CMJS9-1-CD和CMJS18-2-CD,很多人不知道型号的含义,殊不知型号可不是随便乱写的,是有标准依据的,根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A498-2012规定,cm是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代号,要写在最前端,J是机械启动,D是电启动,根据设备类型进行组合,S是带有水冷却的功能,如果没有水冷却,则不写,第一组数字是配置喷头数量,第二组数字是灭火剂容器数量,最后一组字母是留给企业自定义的,一般为企业品牌名称简写首字母。

厨房灭火装置型号代号的含义

今天分享到此结束,有关于厨房灭火装置不懂得地方,欢迎探讨!

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主要分为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太多了,如有帮到你请好评。

一、建设工程国家标准:

(一)施工规范类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

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

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验收规范》  GB50236-98

6.《建筑给水排水及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8.《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52-2010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1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11.《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1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1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275-98

1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15.《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1999

16.《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02

17.《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49-2005

1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1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4-2005

20.《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2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局部修订版)

2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23.《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

24.《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25.《太阳能供热暖工程技术规范》 GB50495-2009

2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27.《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2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二)设计规范类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年局部修订)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5.《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7.《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03

8.《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9.《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

1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1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08

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1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 GB50067-

14.《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15.《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修订版) GB50084-2001

17.《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50085-2007

18.《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50096-1999

1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2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版) GB50151-92

2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2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2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99年修订版) GB50193-93

25.《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2002

26.《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2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GB50222-95

28.《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程》 GB50251-2003

29.《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

30.《泵站设计规范》 GB/T50265-

31.《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316-2000

3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50331-2002

33.《给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34.《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02

35.《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50336-2002

37.《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2004

38.《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04

39.《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47-2004

4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4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378-2006

42.《无缝钢管工艺设计规范》 GB50398-2006

43.《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44.《隔振设计规范》 GB50463-2008

4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75-2003

二、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地方标准

(一)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JGJ49-88

3.《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64-89

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

6.《既有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29-2000

7.《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8.《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141-2004

9.《地面辅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

10.《蓄冷空调工程技术规程》 JGJ158-2008

11.《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1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77-2009

1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

(二)城镇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99

2.《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3-87

3.《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29-98

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94-2003

5.《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03

6.《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01-2004

7.《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10-2006

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9.《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三)中国工程建筑标准化协会标准

1.《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O7:2004

2.《埋地给水钢管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 CECS10:89

3.《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 CECS14:2002

4.《埋地硬聚乙烯(PVC-C)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7:2000

5.《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41:2004

6.《水泵隔振技术》 CECS59:94

7.《半即热式水加热式热水器热水供应设计规程》 CECS60:94

8.《建筑安装工程金属熔化焊接缝射线照相构测标准》 CECS70/71:94

9.《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内螺旋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94:2002

10.《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CECS95:

11.《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停车化学清洗和热态预膜工艺技术规程》CECS103:99

12.《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05:2000

13.《公共浴室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ECS108:2000

14.《建筑给水减压阀应用设计规程》 CECS109:2000

15.《冷却塔验收测试规程》 CECS118:2000

16.《埋地硬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2:2001

17.《颗粒活性炭吸附池水处理设计规程》 CECS124:2001

18.《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5:2001

19.《给水排水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应用技术规程》 CECS132:2002

20.《建筑给水超薄壁不锈钢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35:2002

21.《建筑给水聚氯乙烯(PVC-C)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36:2002

22.《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 CECS144:2002

23.《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51:2003

24.《一体式生物膜反应器污水处理应用技术规程》 CECS152:2003

25.《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53:2003

26.《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CECS154:2004

27.《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CECS156:2004

28.《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162:2004

29.《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64:2004

31.《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l68:2004

32.《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169:2004

33.《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71:2004

34.《排水系统水封保护设计规程》 CECS172:2004

35.《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放系统技术规程》 CECS183:2005

36.《给水系统防回流污染技术规程》 CECS184:2005

37.《建筑排水中空壁消音硬聚氯乙烯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85:2005

38.《空调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铝塑稳态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98:2006

39.《给水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205:2006

40.《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213:2006

41.《燃气暖热水炉应用技术规程》 CECS215:2006

42.《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 CECS218:2007

43.《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CECS219:2007

44.《建筑铜管管道工程连接技术规程》 CECS228:2007

45.《自动水系统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229:2008

46.《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CECS233:2007

4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PVC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234:2008

48.《给水钢塑复合压力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237:2008

49.《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245:2008

50.《建筑同层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ECS247:2008

(四)北京市地方标准

1.《建筑分项安装工程施工工艺规程》(6分册) DBJ01-26-2003

2.《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 DBJ/T01-49-2000

3.《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DBJ/T01-67-2002

4.《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DBJ01-70-2003

5.《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1-74-2003

6.《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1-75-2003

7.《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1-76-2003

8.《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J01-83-2003

9.《北京市供热与燃气管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BJ01-86-2004

10.《高密度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 DBJ01-94-2005

11.《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 DBJ01-100-2005

12.《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DBJ/T 01-101-2005

1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 J11-602-2006

14.《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05-2000

15.《住宅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应用技术规程》 DBJ01-610-2002

16.《民用建筑设置锅炉房消防设计规定》(试行) DBJ01-614-2002

17.《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B J01-617-2004

18.《供热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 DB J01-619-2004

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01-621-2005

20.《自动排烟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1-623-2006

21.《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 DB11/T301-2005

22.《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DB11/T316-2005

23.《用水器具节水技术条件》 DB11/T343-2006

24.《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DB11/T363-2006

25.《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技术规程》 DB11/T364-2006

26.《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技术规程》 DB11/T461-2007

27.《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11/T510-2007

三、市政工程规范标准

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2.《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5.《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6.《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02

7.《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9.《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

10.《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04

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2003

12.《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3-95

13.《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81-98

1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94-2003

15.《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03

16.《城市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 CJJ104-2005

17.《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DBJ01-13-2004

18.《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J01-47-2000

19.《北京市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BJ01-86-2004

20.《北京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BJ01-88-2005

21.《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DB11/T316-2005

22.《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闭气检验标准》 CECS19:90

23.《埋地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31:2002

24.《城镇供水长距离输水管(渠)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93:2005

四、标准图集

(一)华北图集

1.暖气工程(2005) 91SB1-1

2.卫生工程(2005) 91SB2-1

3.给水工程(2005) 91SB3-1

4.排水工程(2005)  91SB4-1

5.锅炉房工程(2006) 91SB5-1

6.通风与空调工程(2005)91SB6-1

7.制冷工程(2006)  91SB7-1

8.燃气工程(2006)  91SB8-1

9.热力站工程(2006) 91SB9-1

10.中水工程(2002)  91SB10-1

11.消防给水工程  91SB11-1

12.自动灭火工程  91SB12-1

13.综合本(2000版) 91SB-X1

(二)国家建设标准设计图集(摘要)

1.二次供水消毒设备选用与安装  02SS104

2.中小型冷却塔选用及安装  02S106

3.游泳池附件安装及设备选用04S107

4.倒流防止器安装 05S108

5.室外消火栓安装 01S201

6.室内消火栓安装 04S202

7.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99S203

8.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 04S204

9.消防增压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隔膜式气压罐) 98S205

10.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设施安装 04S206

11.消防水泵结合器安装2003年局部修改版99(03) S203

12.建筑给水设备附件选用安装 04S301

13.医院卫生设备安装 92S303

14.管道和设备保温 03S401

15.管道支架及吊架 03S402

16.民用建筑工程给排水初步设计深度图样 05S902

17.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给水排水专业) 05SS904

18.风管支吊架 03K132

19.分体式空调器安装 94K303

20.民用建筑工程暖通空调及动力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04K601

21.民用建筑工程暖通空调及动力初步设计深度图样 05K602

22.热水集中暖分户热计量系统施工安装 04K502

23.风机安装 05K102

24.暖空调循环水系统定压 05K210

25.热交换站工程设计施工图集 05R103

26.室内热力管道支吊架 95R417-1

27.管道与设备保温 98R418

28.管道与设备保冷 98R419

29.热泵热水系统选用与安装 06SS127

30.建筑管道直饮水工程 07SS604

31.气体站工程设计与施工06R301

32.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 07FS02

33.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FK01-02

34.空调机房设计与安装 07K304

35.热泵热水系统选用与安装06SS127

36.建筑管道直饮水工程07SS604

37.气体站工程设计与施工06R301

补充: .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

2.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132-2001

3.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2004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5.宾馆、饭店合理用电GB/T 12455-1990

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暖居住建筑部分)JCJ26-95

7.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8.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 J216-2002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1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

1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14.建筑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2001

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JJ45-91

16.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8-90

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妙招与方法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简称厨自灭装置,代号:cmjs,是商业厨房灶台油锅意外起火有效的自启动灭火装置,能做到快速扑灭油锅起火,同步打开水流阀,起到降温防止复燃的效果。是目前市场上商业厨房灭火选择较多的设备装置。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组成

氮气驱动装置 :驱动药剂喷射

食用油灭火药剂储存装置 : 环保型灭火药剂,3-8秒灭火

感温装置 :起火后温度快速升高,超过正常温度范围,感温片熔断,触发灭火装置

管路喷射装置:喷洒灭火药剂,同时触发水流阀,灭火后降温

原理:

根据烹饪油的特点,在400摄氏度左右会起火燃烧,火焰会使上方烟灶内温度迅速升高,当置于烟罩内锅灶上方的感温片温度达到183°时,感温片熔断,通过钢丝导索传递,触发高压氮气装置打开,氮气瓶释放出12Mpa压力,经过装置减压阀驱动灭火药剂进行喷射,1-3秒即可灭火。药剂喷射迅速,从感温片熔断,到喷射专用药剂仅需1-2秒。

一、适用于哪些场景?

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工厂、机关单位、餐厅、酒店、饭店、机场、车站等各类型食堂后厨厨房内

二、安装方式及位置

1、主机:后厨内烟罩附近,墙壁悬挂安装

2、管路:连接厨房灭火装置主机和烟罩内的喷头

3、喷头:安装在烟罩内,连接管路,对准锅灶和排烟道内

厨房灭火装置安装连接的烟罩内管路和喷头

4、感温片装置:安装在需要监测的锅灶上方,高度一般距离锅灶1.2米-1.5米

厨房灭火装置启动感温片

5、安装主机位置附近,预留电源和4分自来水接口

cmjs厨房灭火装置主机安装示意图预留水管和电源

三、如何选择厨房灭火装置的配置?

根据厨房的实际情况

配置选择只能高于实际情况,禁止选择保护范围低于实际情况的配置!

设备配置保护范围

四、设备消防验收合格吗?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A498-2012 箱体均有唯一消防编号和二维码可查。

消防认证标志

五、型号的区分

厨房灭火装置常见的型号有CMJS9-1-CD和CMJS18-2-CD,很多人不知道型号的含义,殊不知型号可不是随便乱写的,是有标准依据的,根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A498-2012规定,cm是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代号,要写在最前端,J是机械启动,D是电启动,根据设备类型进行组合,S是带有水冷却的功能,如果没有水冷却,则不写,第一组数字是配置喷头数量,第二组数字是灭火剂容器数量,最后一组字母是留给企业自定义的,一般为企业品牌名称简写首字母。

厨房灭火装置型号代号的含义

今天分享到此结束,有关于厨房灭火装置不懂得地方,欢迎探讨!

厨房灭火设备安装标准是什么?

 现在很多餐馆的厨房油烟管道如果脏了就会进行一定的清洗,那么对于那么难清洗的油烟管道需要掌握什么方法才会比较好的清洗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希望能帮到你。

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

 1、一般来说长时间没有对油烟净化器里的内置过滤网清洁,油污堵塞在过滤网中,造成烟道堵塞。一般我们可以用高压射流强力化油剂对烟道进行油污处理,让油烟气流明显好转。

 2、形成保护膜使油渍不易残留在表面烟道清洗内容包括烟罩表面、烟罩内的灯罩、排风口、排烟口以及电机、灶台表面烟道清洗的重点是排烟口与烟罩相连处并和烟罩同步平行的排烟道重点对平行烟道内部进行彻底清洁。

 3、如果前次的清洁时间没有超过一年,我们可以暂时不用进行清洗,因为比较轻微的油烟已经清理,即使还有也会被风给吸走,比较严重的油烟则会沉淀在弯道处,比较难处理,但是烟道弯头的油污不是特别多,我们只需简单的处理就可以。

避免烟道火灾方法

 1、安装自动灭火装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8.3.11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 10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抽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条文说明: 据统计,厨房火灾是常见的建规火灾之一。厨房火灾主要发生在灶台操作部位及其排烟道 。 从试验情况看,厨房的炉灶或排烟道部位一旦着火,发展迅逮且常规灭火设施扑救易发生复燃;烟道内的火扑救又出较困难。根据国外近40 年的应用历史,在该部位用自动灭火装置灭火,效果理想。

 日前,国内外相关产品在国内市场均有销售,不同产品之间的性能差异较大。因此,设计应注意选用能自动探测与自动灭火动作且灭火前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具有防复燃功能且灭火效能(一般应以保护面积为参考指标〉较高的产品,且必须在排烟管道内设置喷头。有关装置的设计、安装可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厨房设备灭大装置技术规程》CECS 233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餐馆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的规定确定,餐厅为餐馆、食堂中的就餐部分,? 建筑面积大于 1000㎡ "为餐厅总的营业面积。

 2、定期清理油烟道

 排油烟设施?提要求、严执行, 建立档案,定期清洗、随机检查,有、有实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有奖惩。

 3、配置灭火器、灭火毯

 灭火毯一般用于扑灭厨房油锅起火,也可用于火灾时保护身体或扑救身上着火。这里主要指用于扑灭油锅起火时的使用方法。

 油锅起火后,应先立即关闭用火设备的燃气或电气阀门,然后迅速取出灭火毯,双手握住拉带(如有)展开灭火毯,拿作盾牌状(注意利用灭火毯保护自己的手部和身体),直接将灭火毯完全覆盖在火源上,直至火源熄灭,待冷却后再拿开灭火毯,以防止复燃。

清洗油烟机的方法

 窍门一:用风筒的热风对着油污吹30秒然后用清洁布粘上洗洁精,对油污处进行擦洗。油污被风筒热风吹后,变软了就好擦多了。吹一部分,擦一部分,轻轻松松就能把油污擦掉了。想擦哪里就擦哪里,连边边角角的地方也能擦到。

 窍门二:用完抽油烟机后趁着抽油烟机上还有余热,用抹布将表面略为擦拭一遍,就可以轻松擦去沾在抽油烟机上的油渍,常保干净不油腻。

 窍门三:取一个塑料瓶,用针在盖上戳几个小孔,装入适量的清洁精加满温热水摇晃均匀。启动抽油烟机,用塑料瓶朝油污部位喷射清洗液,此时可见油污及脏水一道流入储油斗中,随满随倒。瓶内的清洗液用完之后,继续配制,重复清洗。直至流出的脏水变清为止,视积垢程度,一般清洗2-3遍就可冲洗干净。如扇叶外装有网罩,宜先将网罩拿下以加强洗涤效果。

 窍门四:将扇叶拆下,浸泡在用3毫升洗洁精和75ml食醋混合的一盆热水中,浸泡20分钟后,再用抹布擦洗。油烟机的机身也用此溶液清洗,要注意将溶液湿度保持在65℃左右,去污力才好。这种自行调配的清洗液被证明对手部皮肤和眼内黏膜无刺激,对油烟机无腐蚀,清洗后表面仍保持原有光泽。

 窍门五:在面粉中倒入温水但是要注意水要一点点的放,水量大概掌握在可以将面粉调成比较浓稠的状态就可以了。接着,用刷子蘸上面糊,刷在油烟机的烟网上,再将厨房纸巾粘在面糊上,防止面糊滴落在灶台上,同时也起到了减少水分快速蒸发的作用,大概4分钟后,把纸巾揭掉,用海绵比较粗糙的那面擦掉面糊即可。最后用干净的抹布将油烟机檫拭干净就可以了。

 窍门六:首先在高压锅内加入冷水烧沸,待有蒸汽不断向外排出的时取下限压阀,然后打开抽油烟机将高压锅排出蒸汽水柱对准的旋转扇叶。由于高热水蒸气不断冲入扇叶等部件,油污水就会循道流入废油杯里,一直到废油杯里没有油,也就证明抽干净了。油烟机的涡轮用同样的方法处理。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标准谁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99-1994钢制无缝气瓶

GB5100-1994钢制焊缝气瓶

GB5135.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A400-2002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restaurantfiresuppressiondevice固定安装于厨房等高湿热环境中,由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管路、喷嘴、阀门、阀门驱动装置、火灾探测部件、控制装置等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箱式灭火装置。

3.2燃气阀gasshutoffvalve安装于厨房灶台燃气管路上,当装置启动时能立即关闭的阀门。

3.3水流阀waterflowvalve

安装于装置管路上并与水源连接,当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能立即开启的阀门。

3.4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agentstoragecontainerassembly

由灭火剂容器、容器阀、虹吸管等组成的,用来封装灭火剂的组件。

3.5驱动气体容器组件expellantgascartridgeassembly由贮气容器、容器阀等组成用来封装和贮存驱动气体的组件。

3.6工作压力operatepressure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20℃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7GA498-2004最大工作压力maximunworkingpressure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最高工作温度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8喷洒速率dischargerate在单位时间内从喷嘴喷出灭火剂的质量,kg/s。

4型号编制和基本参数

4.1型号编制

装置的型号按下列的规定编制。

ZC××××/×

表1代号

灭火剂类别代号灭火剂贮存型式代号烟道灭火代号

水型泡沫其它贮压式贮气瓶驱动式具备烟道灭火功能不具备烟道灭火功能

SPQZ不标注Y不标注

示例:ZCPZY8表示8只喷嘴具有烟道灭火功能的贮压式泡沫灭火剂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4.2基本参数

4.2.1工作温度范围

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0℃~55℃当产品设计工作温度范围超过上述温度界限时,应在产品标牌上做出明显永久性标志。

4.2.2工作压力

根据灭火剂贮存型式,由生产单位给出贮压式装置或贮气瓶驱动式装置的工作压力。

5要求

5.1外观质量

烟道灭火代号:见表1

灭火剂贮存型式代号:见表1

灭火剂类别代号:见表1

装置代号:Z(自)——自动灭火设备;C(厨)——厨房

厂家标识

喷嘴数量

GA498-2004

5.1.1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

层、镀层应完整、均匀,紧固件应无松动。

5.1.2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正面应标注灭火剂的名称、重量及有效期,字迹应明显、清晰。

驱动气瓶亦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

5.1.3装置的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装置明显部位,并应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

代号、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压力或驱动气瓶气体贮存压力、灭火剂充装量、使用温度范围、生产单位、出厂日期等内容。

5.2材料

5.2.1钢质无缝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099第5章的规定,钢质焊接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100第5章的规定。

5.2.2容器阀、水流阀、减压阀、喷嘴应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燃气阀应用铜合金、铝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2.3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用长期与相应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变形的材料制造。

5.2.4连接管应选用耐使用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连接管宜用高压软管,亦可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5.2.5管路应用无缝钢管,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能。管件应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不得用铸铁件。

5.3启动方式

5.3.1装置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3.2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保险装置,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其解脱力应大于20N,小于100N。

5.3.3机械应急操作机构操作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

b)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N;

c)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N;

d)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应大于300mm。

5.4联动性能

5.4.1装置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5.4.2装置启动时燃气阀应能立即关闭。

5.4.3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具有水冷却功能的装置)

5.4.4控制盘应能正确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发出灭火控制指令。

5.4.5装置的各密封部位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5.5灭火性能

5.5.1深炸锅及炒菜锅灭火性能

按6.4.3、6.4.4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食用油火灭火试验,装置喷放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min内不能出现复燃,或锅内油脂温度应低于油脂本身自燃点的33℃。

5.5.2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灭火性能

按6.4.5、6.4.6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喷放后火焰应被扑灭。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应急剧下降,不应出现温度回升现象。如有少量残留小火焰未熄灭,在没有使用灭火剂的情况下应能自行熄灭。

5.6飞溅性能

5.6.1灭火时的飞溅性能

GA498-2004

按6.5.2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时的飞溅试验,装置启动灭火剂喷射过程中不得有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即在烹调器皿外不得有燃烧的油点存在。

5.6.2烹调温度时的飞溅性能

按6.5.3规定的方法进行烹调温度时的飞溅性能试验,试验时不得有直径大于4.8mm的油点飞溅出来。

5.7抗震性能

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容器组件的任何部件不得产生结构上的损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的灭火剂净重损失量不得大于灭火剂充装量的0.5%;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内部压力损失不应超过充装压力的1.5%;控制盘的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和

5.15.3的规定。

5.8耐腐蚀性能

5.8.1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减压阀、喷嘴、感温器及其附件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和减压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10.1的规定,其阀门开启应灵活、准确。感温器的动作温度应符合5.13.1的规定。

5.8.2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7.2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减压阀、喷嘴及其附件不得有裂纹、损坏。试验后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和减压阀的强度应符合5.10.2的规定。

5.8.3耐使用介质腐蚀性能

贮存灭火剂容器应按6.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内部腐蚀试验,试验后容器内部涂层不应有脱落、开裂及气泡等现象;如果内部无涂层,其内壁表面不应有可见的锈斑;且灭火剂无明显的变色现象。

5.9耐高低温性能

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经受4.2.1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和最低工作温度各24h温度试验,试验后进行启动运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4.1的规定。控制盘的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和5.15.3的规定。喷嘴按6.8.2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温试验,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0强度密封性能

5.10.1密封性能

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容器阀、燃气阀、减压阀按6.9.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容器应无渗漏现象。容器阀在关闭状态下应无气泡泄漏;容器阀在开启状态下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气泡泄漏量不应超过每分钟10个。燃气阀、减压阀应无气泡泄漏。非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水流阀、连接管按6.9.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中不应有泄漏及可见的变形。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10.2强度性能

灭火剂贮存容器、驱动气体容器、容器阀、燃气阀、水流阀、减压阀、连接管按6.9.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不得出现渗漏现象,其容积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容器阀、燃气阀、减压阀、水流阀、连接管及其附件不得渗漏、变形或损坏。试验压力为1.5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10.3超压性能

GA498-2004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燃气阀、水流阀、减压阀按6.9.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液压超压试验,不得有破裂现象。试验压力为3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11工作可靠性

按6.1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容器阀及其的控制驱动装置、水流阀、燃气阀应动作灵活、可靠,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各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10.1的规定。

5.12喷嘴

5.12.1结构

喷嘴应设有防止喷孔被外界物质堵塞用的保护帽。喷射时不得影响喷嘴正常喷射。

5.12.2耐冲击性能

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冲击试验,喷嘴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3感温器

5.13.1动作温度

感温器的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GB5135.1中的规定。其动作温度按6.1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超过下式规定的范围。X±(0.035X+0.62)式中:X—公称动作温度(由生产单位在其产品说明书中给出),单位为摄氏度(℃)。

5.13.2热稳定性

感温器按6.1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动作。

5.14驱动器

5.14.1驱动力要求

气动型驱动器输出的驱动力,在最低工作温度下,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电磁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引爆型驱动器在引爆部件使用有效期内,驱动器输出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三倍。

d)机械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5.14.2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10.4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的降低不应超过试验前的10%。

5.15控制盘

5.15.1电源要求

控制盘主电源在电压为220V±33V,50Hz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其间应保证装置可靠启动。主、备用电源均应有工作指示。

5.15.2报警功能

控制盘应能接收感温器发来的火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控制盘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应分别在65dB和85dB以上,115dB以下。

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功能。

5.15.3控制功能

GA498-2004

5.15.3.1控制盘应有自动、手动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15.3.2控制盘应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0~30s可调。

5.15.3.3控制盘应有“紧急中断”控制,按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

5.15.3.4控制盘应有灭火装置启动后的反馈信号以及燃料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

5.15.3.5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触点。

5.15.4耐电压性能

控制盘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4.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得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5.15.5绝缘要求

在正常的大气条件下,控制盘外部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端子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5.15.6耐湿热性能

控制盘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24h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控制盘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和5.15.3的规定。

5.16减压阀的减压特性

按6.15规定的试验方法,减压阀在规定流量范围内测出的减压特性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偏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10%。

6试验方法

对装置和部件的性能检验,应依据被检样品的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条件,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任何部件的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应在液压强度试验后进行。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外观检查

6.1.1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或用通用量器具检查,被测装置的型号、工作温度范围等基本参数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

6.1.2用目测方法检查被测装置的标牌、部件标志的内容以及加工、涂层质量等应符合5.1的规定。

6.2手动操作试验

被检阀门处于最大工作压力状态,测力计的精度应不低于2.5级。将被测阀门的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与测力计相联,通过测力计启动被检阀门。记录最大操作力,测量并记录最大操作行程。试验结果应符合5.3的规定。

6.3装置联动试验

试验应在20℃±5℃的环境条件下,每次试验前均要检查装置是否安装完好,按照生产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组装一个包括全部构成部件的装置。

6.3.1自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给感温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至控制盘发出灭火指令止,使控制盘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的GA498-2004驱动器,打开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规定。该试验可与6.5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3.2手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将控制盘开关由“自动”转换到“手动”对感温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使控制盘发出灭火信号,持续1min,灭火装置的驱动器应不会自动启动,用手按下手动按钮启动驱动器,打开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规定。该试验可与6.4灭火试验或6.5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3.3机械应急操作下的联动试验

启动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使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动作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规定。该试验可与6.4灭火试验或6.5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4灭火试验

6.4.1试验准备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为0℃~55℃。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工作压力充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最低贮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及安装高度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d)喷嘴应按设计说明书中允许的最大安装高度及最不利的角度安装。

e)试验应在装置设计允许的最大管径、最多支路、最长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f)试验灶具应放在一个最不利点的喷嘴下方,即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g)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

6.4.2喷嘴喷洒速率的试验

将装置按照生产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在每个喷嘴的下方放置一个用来收集灭火剂的容器,启动装置,当灭火剂喷射结束后,对每个喷嘴下装有灭火剂的容器分别称重,灭火剂重量最小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灭火剂重量最大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大喷洒速率喷嘴。此试验可与联动试验同时进行。

6.4.3深炸锅油火灭火试验

6.4.3.1试验灶具的大小由生产单位在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提供,锅的深度应不小230mm;加热源为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介质为自燃点不低于357℃的食用油。

6.4.3.2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锅沿侧壁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使油的升温速率不低于7℃/min,在此条件下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3.3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灭火装置喷射延迟时间和喷射时间;灭火

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

6.4.4炒菜锅油火灭火试验

6.4.4.1试验灶具为最大和最小尺寸的两个炒菜锅(由生产单位根据产品设计决定);加热源为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介质为自燃点不低于357℃的食用油。

6.4.4.2将最小尺寸的锅放置在灭火装置最不利点的灶位上,最大尺寸的锅放置在与其相邻GA498-2004的灶位上。

6.4.4.3将食用色拉油加入两个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mm,且距锅底不小于25mm(油

面高度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13mm距锅沿侧壁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4.4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灭火装置喷射延迟时间和喷射时间;灭火

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

6.4.5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灭火试验

6.4.5.1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结构及尺寸应由生产单位在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灭火试验时应按其规定的最大值进行。

6.4.5.2此试验应与深炸锅油火灭火试验同时进行。按照生产单位的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进行管路及喷嘴的布置后,将试验燃料(植物油或动物油)均匀喷洒或涂抹在吸烟罩(过滤器)及排烟管道的内表面上,排烟管道的喷洒数量为1.5kg/m2,吸烟罩(过滤器)的喷洒数量为3.7kg/m2。

6.4.5.3在排烟管道内部设置两个热电偶,热电偶的布置应在排烟管道截面的中心,并与测温仪表相连,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4.5.4点燃深炸锅油火的同时,由手持式天然气燃烧器或丙烷燃烧器点燃吸烟罩及排烟管道,此时可打开风机助燃。当热电偶的温度大于871℃时,即为点火成功。火点燃后应立即关闭点火源,同时关闭风机。

6.4.5.5当排烟管道内热电偶的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关闭排烟管道的末端并开始计时,此时深炸锅内应充满火焰,30s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的规定。

6.4.5.6重复6.4.5.1~6.4.5.4试验,当排烟管道内热电偶的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使排烟管道的末端始终开放,并开始计时,此时深炸锅内应充满火焰,30s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的规定。

6.4.6吸烟罩及排烟管道通风灭火试验

在以上试验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通风灭火试验,将排烟管道的末端打开与

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是国家规定必须安装的吗?

GA 498-2004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Restaurant fire suppression device

2004-06-04发布 2004-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 498-2004

前 言

本标准的第5 章、第7 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内容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2)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董海斌、赵永顺、马建明。

GA 498-2004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99-1994 钢制无缝气瓶

GB5100-1994 钢制焊缝气瓶

GB5135.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 部分:洒水喷头

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restaurant fire suppression device固定安装于厨房等高湿热环境中,由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管路、喷嘴、阀门、阀门驱动装置、火灾探测部件、控制装置等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箱式灭火装置。

3.2 燃气阀 gas shutoff valve 安装于厨房灶台燃气管路上,当装置启动时能立即关闭的阀门。

3.3 水流阀 water flow valve

安装于装置管路上并与水源连接,当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能立即开启的阀门。

3.4 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 agent storage container assembly

由灭火剂容器、容器阀、虹吸管等组成的,用来封装灭火剂的组件。

3.5 驱动气体容器组件 expellant gas cartridge assembly 由贮气容器、容器阀等组成用来封装和贮存驱动气体的组件。

3.6 工作压力 operate pressure 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20℃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7 GA 498-2004 最大工作压力 maximun working pressure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最高工作温度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8 喷洒速率 discharge rate在单位时间内从喷嘴喷出灭火剂的质量,kg/s。

4 型号编制和基本参数

4.1 型号编制

装置的型号按下列的规定编制。

ZC × × × × / ×

表1 代号

灭火剂类别代号 灭火剂贮存型式代号 烟道灭火代号

水型 泡沫 其它 贮压式 贮气瓶驱动式具备烟道灭火功能不具备烟道灭火功能

S P Q Z 不标注 Y 不标注

示例:ZCPZY8 表示8 只喷嘴具有烟道灭火功能的贮压式泡沫灭火剂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4.2 基本参数

4.2.1 工作温度范围

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0 ℃~55 ℃ 当产品设计工作温度范围超过上述温度界限时,应在产品标牌上做出明显永久性标志。

4.2.2 工作压力

根据灭火剂贮存型式,由生产单位给出贮压式装置或贮气瓶驱动式装置的工作压力。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烟道灭火代号:见表1

灭火剂贮存型式代号:见表1

灭火剂类别代号:见表1

装置代号:Z(自)——自动灭火设备;C(厨)——厨房

厂家标识

喷嘴数量

GA 498-2004

5.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

层、镀层应完整、均匀,紧固件应无松动。

5.1.2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正面应标注灭火剂的名称、重量及有效期,字迹应明显、清晰。

驱动气瓶亦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

5.1.3 装置的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装置明显部位,并应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

代号、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压力或驱动气瓶气体贮存压力、灭火剂充装量、使用温度范围、生产单位、出厂日期等内容。

5.2 材料

5.2.1 钢质无缝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099 第5 章的规定,钢质焊接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100 第5 章的规定。

5.2.2 容器阀、水流阀、减压阀、喷嘴应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燃气阀应用铜合金、铝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2.3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用长期与相应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变形的材料制造。

5.2.4 连接管应选用耐使用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连接管宜用高压软管,亦可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5.2.5 管路应用无缝钢管,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能。管件应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不得用铸铁件。

5.3 启动方式

5.3.1 装置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3.2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保险装置,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其解脱力应大于20N,小于100N。

5.3.3 机械应急操作机构操作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 N;

b)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 N;

c)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 N;

d)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应大于300 mm。

5.4 联动性能

5.4.1 装置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5.4.2 装置启动时燃气阀应能立即关闭。

5.4.3 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具有水冷却功能的装置)

5.4.4 控制盘应能正确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发出灭火控制指令。

5.4.5 装置的各密封部位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5.5 灭火性能

5.5.1 深炸锅及炒菜锅灭火性能

按6.4.3、6.4.4 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食用油火灭火试验,装置喷放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 min 内不能出现复燃,或锅内油脂温度应低于油脂本身自燃点的33 ℃。

5.5.2 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灭火性能

按6.4.5、6.4.6 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喷放后火焰应被扑灭。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应急剧下降,不应出现温度回升现象。如有少量残留小火焰未熄灭,在没有使用灭火剂的情况下应能自行熄灭。

5.6 飞溅性能

5.6.1 灭火时的飞溅性能

GA 498-2004

按6.5.2 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时的飞溅试验,装置启动灭火剂喷射过程中不得有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即在烹调器皿外不得有燃烧的油点存在。

5.6.2 烹调温度时的飞溅性能

按6.5.3 规定的方法进行烹调温度时的飞溅性能试验,试验时不得有直径大于4.8 mm的油点飞溅出来。

5.7 抗震性能

按6.6 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容器组件的任何部件不得产生结构上的损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的灭火剂净重损失量不得大于灭火剂充装量的0.5%;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内部压力损失不应超过充装压力的1.5%;控制盘的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 和

5.15.3 的规定。

5.8 耐腐蚀性能

5.8.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7.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减压阀、喷嘴、感温器及其附件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 。试验后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和减压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10.1 的规定,其阀门开启应灵活、准确。感温器的动作温度应符合5.13.1 的规定。

5.8.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7.2 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减压阀、喷嘴及其附件不得有裂纹、损坏。试验后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和减压阀的强度应符合5.10.2的规定。

5.8.3 耐使用介质腐蚀性能

贮存灭火剂容器应按6.7.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内部腐蚀试验,试验后容器内部涂层不应有脱落、开裂及气泡等现象;如果内部无涂层,其内壁表面不应有可见的锈斑;且灭火剂无明显的变色现象。

5.9 耐高低温性能

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经受4.2.1 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和最低工作温度各24 h温度试验,试验后进行启动运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4.1 的规定。控制盘的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 和5.15.3 的规定。喷嘴按6.8.2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温试验,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0 强度密封性能

5.10.1 密封性能

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容器阀、燃气阀、减压阀按6.9.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容器应无渗漏现象。容器阀在关闭状态下应无气泡泄漏;容器阀在开启状态下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气泡泄漏量不应超过每分钟10 个。燃气阀、减压阀应无气泡泄漏。非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水流阀、连接管按6.9.1.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中不应有泄漏及可见的变形。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 min。

5.10.2 强度性能

灭火剂贮存容器、驱动气体容器、容器阀、燃气阀、水流阀、减压阀、连接管按6.9.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不得出现渗漏现象,其容积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容器阀、燃气阀、减压阀、水流阀、连接管及其附件不得渗漏、变形或损坏。试验压力为1.5 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 min。

5.10.3 超压性能

GA 498-2004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燃气阀、水流阀、减压阀按6.9.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液压超压试验,不得有破裂现象。试验压力为3 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 min。

5.11 工作可靠性

按6.10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容器阀及其的控制驱动装置、水流阀、燃气阀应动作灵活、可靠,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各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10.1 的规定。

5.12 喷嘴

5.12.1 结构

喷嘴应设有防止喷孔被外界物质堵塞用的保护帽。喷射时不得影响喷嘴正常喷射。

5.12.2 耐冲击性能

按6.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冲击试验,喷嘴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3 感温器

5.13.1 动作温度

感温器的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GB5135.1 中的规定。其动作温度按6.12.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超过下式规定的范围。X±(0.035X+0.62)式中:X— 公称动作温度(由生产单位在其产品说明书中给出),单位为摄氏度(℃)。

5.13.2 热稳定性

感温器按6.12.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动作。

5.14 驱动器

5.14.1 驱动力要求

气动型驱动器输出的驱动力,在最低工作温度下,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电磁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引爆型驱动器在引爆部件使用有效期内,驱动器输出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三倍。

d) 机械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5.14.2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10.4 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的降低不应超过试验前的10%。

5.15 控制盘

5.15.1 电源要求

控制盘主电源在电压为220 V±33V,50 Hz 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 h,其间应保证装置可靠启动。主、备用电源均应有工作指示。

5.15.2 报警功能

控制盘应能接收感温器发来的火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控制盘1 m 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 计权)应分别在65dB 和85dB 以上,115 dB以下。

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功能。

5.15.3 控制功能

GA 498-2004

5.15.3. 1 控制盘应有自动、手动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15.3.2 控制盘应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0~30 s 可调。

5.15.3.3 控制盘应有“紧急中断”控制,按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

5.15.3.4 控制盘应有灭火装置启动后的反馈信号以及燃料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

5.15.3.5 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触点。

5.15.4 耐电压性能

控制盘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 6.14.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得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 V 时,试验电压为1500 V(有效值),50 Hz;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 V 时,试验电压为500 V(有效值),50 Hz。

5.15.5 绝缘要求

在正常的大气条件下,控制盘外部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 MΩ,电源端子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0 MΩ。

5.15.6 耐湿热性能

控制盘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温度40 ℃±2 ℃,相对湿度90%~95%,24 h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控制盘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 和5.15.3 的规定。

5.16 减压阀的减压特性

按6.15 规定的试验方法,减压阀在规定流量范围内测出的减压特性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偏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10%。

6 试验方法

对装置和部件的性能检验,应依据被检样品的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条件,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任何部件的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应在液压强度试验后进行。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环境温度:15 ℃~35 ℃;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6.1 外观检查

6.1.1 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或用通用量器具检查,被测装置的型号、工作温度范围等基本参数应符合第4 章的规定。

6.1.2 用目测方法检查被测装置的标牌、部件标志的内容以及加工、涂层质量等应符合5.1的规定。

6.2 手动操作试验

被检阀门处于最大工作压力状态,测力计的精度应不低于2.5 级。将被测阀门的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与测力计相联,通过测力计启动被检阀门。记录最大操作力,测量并记录最大操作行程。试验结果应符合5.3 的规定。

6.3 装置联动试验

试验应在20 ℃±5 ℃的环境条件下,每次试验前均要检查装置是否安装完好,按照生产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组装一个包括全部构成部件的装置。

6.3.1 自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给感温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至控制盘发出灭火指令止,使控制盘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的GA 498-2004驱动器,打开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喷放灭火剂。 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 规定。该试验可与6.5 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3.2 手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将控制盘开关由“自动”转换到“手动”对感温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使控制盘发出灭火信号,持续1min,灭火装置的驱动器应不会自动启动,用手按下手动按钮启动驱动器,打开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 规定。该试验可与6.4 灭火试验或6.5 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3.3 机械应急操作下的联动试验

启动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使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动作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 规定。该试验可与6.4 灭火试验或6.5 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4 灭火试验

6.4.1 试验准备

a) 试验应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为0 ℃~55 ℃。

b) 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工作压力充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最低贮存温度下放置16 h 以上。

c) 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及安装高度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d) 喷嘴应按设计说明书中允许的最大安装高度及最不利的角度安装。

e) 试验应在装置设计允许的最大管径、最多支路、最长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f) 试验灶具应放在一个最不利点的喷嘴下方,即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g) 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

6.4.2 喷嘴喷洒速率的试验

将装置按照生产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在每个喷嘴的下方放置一个用来收集灭火剂的容器,启动装置,当灭火剂喷射结束后,对每个喷嘴下装有灭火剂的容器分别称重,灭火剂重量最小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灭火剂重量最大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大喷洒速率喷嘴。此试验可与联动试验同时进行。

6.4.3 深炸锅油火灭火试验

6.4.3.1 试验灶具的大小由生产单位在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提供,锅的深度应不小230mm;加热源为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介质为自燃点不低于357 ℃的食用油。

6.4.3.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 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 ℃~315 ℃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 mm 距锅沿侧壁76 mm 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使油的升温速率不低于7 ℃/min,在此条件下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 min 后,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3.3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灭火装置喷射延迟时间和喷射时间;灭火

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5.1 的规定。

6.4.4 炒菜锅油火灭火试验

6.4.4.1 试验灶具为最大和最小尺寸的两个炒菜锅(由生产单位根据产品设计决定);加热源为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介质为自燃点不低于357 ℃的食用油。

6.4.4.2 将最小尺寸的锅放置在灭火装置最不利点的灶位上,最大尺寸的锅放置在与其相邻GA 498-2004的灶位上。

6.4.4.3 将食用色拉油加入两个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 mm,且距锅底不小于25 mm(油

面高度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 ℃~315 ℃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13 mm 距锅沿侧壁76 mm 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 min 后,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4.4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灭火装置喷射延迟时间和喷射时间;灭火

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5.1 的规定。

6.4.5 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灭火试验

6.4.5.1 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结构及尺寸应由生产单位在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灭火试验时应按其规定的最大值进行。

6.4.5.2 此试验应与深炸锅油火灭火试验同时进行。按照生产单位的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进行管路及喷嘴的布置后,将试验燃料(植物油或动物油)均匀喷洒或涂抹在吸烟罩(过滤器)及排烟管道的内表面上,排烟管道的喷洒数量为1.5kg/m2,吸烟罩(过滤器)的喷洒数量为3.7kg/m2。

6.4.5.3 在排烟管道内部设置两个热电偶,热电偶的布置应在排烟管道截面的中心,并与测温仪表相连,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4.5.4 点燃深炸锅油火的同时,由手持式天然气燃烧器或丙烷燃烧器点燃吸烟罩及排烟管道,此时可打开风机助燃。当热电偶的温度大于871℃时,即为点火成功。火点燃后应立即关闭点火源,同时关闭风机。

6.4.5.5 当排烟管道内热电偶的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关闭排烟管道的末端并开始计时,此时深炸锅内应充满火焰,30s 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 的规定。

6.4.5.6 重复6.4.5.1~6.4.5.4 试验,当排烟管道内热电偶的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使排烟管道的末端始终开放,并开始计时,此时深炸锅内应充满火焰,30s 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 的规定。

6.4.6 吸烟罩及排烟管道通风灭火试验

在以上试验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通风灭火试验,将排烟管道的末端打开与风机相连。开动风机,使排烟管道内的气流速度达到152m/min~305m/min,当通风量最大,吸烟罩(过滤器)上的火焰最猛烈时,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 的规定。

6.5 飞溅试验

6.5.1 试验准备

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a) 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工作压力充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最高贮存温度下放置16 h 以上。

b) 试验应在灭火装置设计允许的最小管径、最少支路、最短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c) 试验灶具应放在能提供最大喷洒速率的喷嘴下方,即最大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

6.5.2 灭火时的飞溅试验

试验用灶具、燃料介质、加热源、测量燃料的温度、热电偶的布置等均应按6.4.3.1、

6.4.3.2 的规定进行。装置启动后观察灭火剂喷射时应符合5.6.1 的规定。

6.5.3 烹调温度时的飞溅试验

6.5.3.1 试验用灶具、燃料介质、加热源均应符合6.4.3.1 的规定。

6.5.3.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 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177 ℃~191 ℃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 mm 距锅沿侧壁76 mm 处,开启测温仪表,GA 498-2004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试验锅的前面和侧面放置一块宽度不小于762 mm 的金属板,板上均匀撒上厚度不超过1.6 mm 的干燥小苏打粉末。点燃加热源,将油锅加热到177 ℃~191 ℃时,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剂喷射3 s~5 s 时停止喷射,试验结果应符合5.6.2 的规定。

6.6 振动试验

6.6.1 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振动试验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按设计的最大充装量充装灭火剂,贮压式的应充压至贮存压力。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设计的最大充装压力充装驱动气体。称重用试验设备的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样品中灭火剂允许损失量上限的1/3。用压力损失作判断时,样品上须安装检验用精密压力表。试验在振动台上进行,按X、Y、Z 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方向依次改变振动方向进行试验。试验时,振幅为0.8 mm,频率为20 Hz,振动时间为每个方向依次振动2 h。试验后,对非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进行称重检查,对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进行内部压力检查,结果应符合5.7 的规定。

6.6.2 控制盘振动试验

试验在振动台上进行,将样品按工作位置固定在台面上。在5 Hz~60 Hz~5 Hz 频率范围内,以每分钟一倍频程的速率、0.19mm 振幅进行一次扫频循环。观察并记录发现的共振频率。未发现共振频率时,在60Hz 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持续时间为10min±0.5min的定频振动试验。发现共振频率不超过四个时,在每个共振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持续时间为10min±0.5min 的定频振动试验。发现共振频率超过四个时,在5 Hz~60 Hz~5 Hz 频率范围内,进行振幅为0.19mm、扫频速率为每分钟一倍频程,两次扫频循环试验。上述试验在样品X、Y、Z 三个轴线上依次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7 的规定。

6.7 耐腐蚀试验

6.7.1 盐雾腐蚀试验

试验在喷雾式盐雾腐蚀箱中进行。试验用盐水溶液质量浓度为20%,密度1.126 g/cm3~1.157 g/cm3。将样品清除油渍,封堵阀类部件的进出口,以防止试验盐雾进入内腔。按正常使用位置悬挂在试验箱工作室中间部位。工作室温度控制在35 ℃±2 ℃。从被测样品上滴下的溶液不能循环使用。在工作室内至少应从两处收集盐雾,以调节试验过程中的喷雾速率和试验用盐水溶液的浓度,每80 cm2 的收集面积,连续收集16 h,每小时应收集1.0 ml~2.0 ml盐溶液,其质量浓度应为19%~21%。试验周期10 d,连续喷雾。试验结束后,将样品用清水清洗并置于温度20 ℃±5 ℃ 、相对湿度不超过70%的环境中自然干燥7 d,检查样品的腐蚀情况应符合5.8.1 的规定。

6.7 耐腐蚀试验

6.7.1 盐雾腐蚀试验

试验在喷雾式盐雾腐蚀箱中进行。试验用盐水溶液质量浓度为20%,密度1.126 g/cm3~1.157 g/cm3。将样品清除油渍,封堵阀类部件的进出口,以防止试验盐雾进入内腔。按正常使用位置悬挂在试验箱工作室中间部位。工作室温度控制在35 ℃±2 ℃。从被测样品上滴下的溶液不能循环使用。在工作室内至少应从两处收集盐雾,以调节试验过程中的喷雾速率和试验用盐水溶液的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8.3.11规定

8.3.11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可见,厨房灭火装置得仅对于面积超过1000方平以上的餐厅食堂做了明确要求需要配备,对于一般性的餐饮企业和机构,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必须安装。

没有明确要求=不用安装?NO

餐厅食堂小于1000平方,没有明确规定安装,是不是不用装?

答案是否定的,火灾一旦出现,绝不会因为面积太小而火势减小。俗话说,水火无情,在大火面前,一切都是灰烬!随着餐饮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烹饪的要求也是越来越很高,各种各样的烹饪方法也是层出不穷,可万变不离其宗,烹饪的根本是将食物做熟,那么就离不开热源,无论是明火还是电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由于餐饮后厨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案件屡见不鲜,轻则财产损失,承担赔偿,十年辛劳,省吃俭用,积攒的家业,一朝回到解放前,甚至倾家荡产都不够赔;重则造成人员伤亡,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追悔莫及。

其实90%的火灾都是可以在起火初期通过正确的方法扑灭掉,而大多数情况是现场人员严重缺乏消防意识,不能及时的做出正确处置,导致火势持续甚至加快蔓延,错过最佳灭火时机!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简称厨自灭装置,代号:CM,是商业厨房灶台油锅意外起火有效的自启动灭火装置,能做到在火灾初期3-8秒快速扑灭油锅起火,同步打开水流阀,起到降温防止复燃的效果。是目前市场上商业厨房灭火选择较多的设备装置。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组成:

氮气驱动装置 :驱动药剂喷射;158

食用油灭火药剂储存装置 : 环保型食用油灭火药剂,3-8秒灭火;10

感温装置 :起火后温度快速升高,超过正常温度范围,感温片熔断,触发灭火装置;5915

管路喷射装置:喷洒灭火药剂,同时触发水流阀,灭火后降温;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原理:

根据食用油的特点,在400摄氏度左右会起火燃烧,火焰会使上方烟灶内温度迅速升高,当置于烟罩内锅灶上方的感温片温度达到183°时,感温片熔断,通过钢丝导索传递,触发高压氮气装置打开,氮气瓶释放出12Mpa压力,经过装置减压阀驱动灭火药剂进行喷射,1-3秒即可灭火。药剂喷射迅速,从感温片熔断,到喷射专用药剂仅需1-2秒。灭火药剂喷射完毕后为防止出现复燃,设备自动启动水流喷射,进行二次降温。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安装:

1、主机:后厨内烟罩附近,墙壁悬挂安装

2、管路:连接厨房灭火装置主机和烟罩内的喷头

3、喷头:安装在烟罩内,连接管路,对准锅灶和排烟道内

4、感温片装置:安装在需要监测的锅灶上方,高度一般距离锅灶1.2米-1.5米

5、安装主机位置附近,预留电源和4分自来水接口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配置:

设备根据厂家不同,一般分为单瓶组和双瓶组,设备生产和检测严格执行《GA 498-2012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生产规范;

设备的配置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设备的配置标准进行组合搭配,严禁减配!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型号区分:

常见的型号有CMJS9-1-CD和CMJS18-2-CD,很多人不知道型号的含义,厨自灭装置型号并不是随便乱写的,是有标准依据的,根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A498-2012规定,CM是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代号,要写在最前端;根据启动方式分为机械启动,代号J,电启动,代号D,根据冷却方式区分,S是带有水冷却的功能,如果没有水冷却,则不写;第一组数字是配置喷头数量,第二组数字是灭火剂容器数量,最后一组字母是留给企业自定义的,一般为企业品牌名称简写首字母。

总结:厨房灭火装置就像是一道保险,一道大家都觉得没有用的保险,可是谁又知道意外什么时候回来呢?以小博大,四两拨千斤就是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