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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_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检测报告
tamoadmin 2024-10-26 人已围观
简介1.厨房设计防火要求规范有哪些2.厨房灭火设备的组成燃气灶有自动断气保护,这种情况大多是一个原因,那就是保护探针检测认为火已经灭了,就切断燃气。判断自断原因的方法:1、检查一下炉盘上的探针是否能被燃烧的火焰烧到,如果没有就会引起断燃气灭火。这时一般两种情况,一是炉盘脏了,对着探针的火焰没有燃烧到探针,而是风门调节得不合适,使得对着探针的火焰没有燃气,试着调整风门,知道探针部位的火焰能持续燃烧探针。
1.厨房设计防火要求规范有哪些
2.厨房灭火设备的组成
燃气灶有自动断气保护,这种情况大多是一个原因,那就是保护探针检测认为火已经灭了,就切断燃气。
判断自断原因的方法:
1、检查一下炉盘上的探针是否能被燃烧的火焰烧到,如果没有就会引起断燃气灭火。这时一般两种情况,一是炉盘脏了,对着探针的火焰没有燃烧到探针,而是风门调节得不合适,使得对着探针的火焰没有燃气,试着调整风门,知道探针部位的火焰能持续燃烧探针。
2、检查一下探针到控制器之间的连线是否完好,插接头如果掉落,重新插上就可以了。
厨自灭系统又叫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是一种消防自动灭火设备,有别于传统建筑消防,厨自灭系统一般是业主方自行安装,属于设备消防的一种。
厨房设计防火要求规范有哪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99-1994钢制无缝气瓶
GB5100-1994钢制焊缝气瓶
GB5135.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A400-2002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restaurantfiresuppressiondevice固定安装于厨房等高湿热环境中,由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管路、喷嘴、阀门、阀门驱动装置、火灾探测部件、控制装置等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箱式灭火装置。
3.2燃气阀gasshutoffvalve安装于厨房灶台燃气管路上,当装置启动时能立即关闭的阀门。
3.3水流阀waterflowvalve
安装于装置管路上并与水源连接,当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能立即开启的阀门。
3.4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agentstoragecontainerassembly
由灭火剂容器、容器阀、虹吸管等组成的,用来封装灭火剂的组件。
3.5驱动气体容器组件expellantgascartridgeassembly由贮气容器、容器阀等组成用来封装和贮存驱动气体的组件。
3.6工作压力operatepressure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20℃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7GA498-2004最大工作压力maximunworkingpressure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最高工作温度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8喷洒速率dischargerate在单位时间内从喷嘴喷出灭火剂的质量,kg/s。
4型号编制和基本参数
4.1型号编制
装置的型号按下列的规定编制。
ZC××××/×
表1代号
灭火剂类别代号灭火剂贮存型式代号烟道灭火代号
水型泡沫其它贮压式贮气瓶驱动式具备烟道灭火功能不具备烟道灭火功能
SPQZ不标注Y不标注
示例:ZCPZY8表示8只喷嘴具有烟道灭火功能的贮压式泡沫灭火剂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4.2基本参数
4.2.1工作温度范围
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0℃~55℃当产品设计工作温度范围超过上述温度界限时,应在产品标牌上做出明显永久性标志。
4.2.2工作压力
根据灭火剂贮存型式,由生产单位给出贮压式装置或贮气瓶驱动式装置的工作压力。
5要求
5.1外观质量
烟道灭火代号:见表1
灭火剂贮存型式代号:见表1
灭火剂类别代号:见表1
装置代号:Z(自)——自动灭火设备;C(厨)——厨房
厂家标识
喷嘴数量
GA498-2004
5.1.1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
层、镀层应完整、均匀,紧固件应无松动。
5.1.2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正面应标注灭火剂的名称、重量及有效期,字迹应明显、清晰。
驱动气瓶亦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
5.1.3装置的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装置明显部位,并应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
代号、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压力或驱动气瓶气体贮存压力、灭火剂充装量、使用温度范围、生产单位、出厂日期等内容。
5.2材料
5.2.1钢质无缝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099第5章的规定,钢质焊接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100第5章的规定。
5.2.2容器阀、水流阀、减压阀、喷嘴应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燃气阀应用铜合金、铝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2.3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用长期与相应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变形的材料制造。
5.2.4连接管应选用耐使用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连接管宜用高压软管,亦可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5.2.5管路应用无缝钢管,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能。管件应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不得用铸铁件。
5.3启动方式
5.3.1装置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3.2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保险装置,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其解脱力应大于20N,小于100N。
5.3.3机械应急操作机构操作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
b)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N;
c)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N;
d)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应大于300mm。
5.4联动性能
5.4.1装置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5.4.2装置启动时燃气阀应能立即关闭。
5.4.3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具有水冷却功能的装置)
5.4.4控制盘应能正确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发出灭火控制指令。
5.4.5装置的各密封部位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5.5灭火性能
5.5.1深炸锅及炒菜锅灭火性能
按6.4.3、6.4.4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食用油火灭火试验,装置喷放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min内不能出现复燃,或锅内油脂温度应低于油脂本身自燃点的33℃。
5.5.2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灭火性能
按6.4.5、6.4.6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喷放后火焰应被扑灭。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应急剧下降,不应出现温度回升现象。如有少量残留小火焰未熄灭,在没有使用灭火剂的情况下应能自行熄灭。
5.6飞溅性能
5.6.1灭火时的飞溅性能
GA498-2004
按6.5.2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时的飞溅试验,装置启动灭火剂喷射过程中不得有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即在烹调器皿外不得有燃烧的油点存在。
5.6.2烹调温度时的飞溅性能
按6.5.3规定的方法进行烹调温度时的飞溅性能试验,试验时不得有直径大于4.8mm的油点飞溅出来。
5.7抗震性能
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容器组件的任何部件不得产生结构上的损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的灭火剂净重损失量不得大于灭火剂充装量的0.5%;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内部压力损失不应超过充装压力的1.5%;控制盘的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和
5.15.3的规定。
5.8耐腐蚀性能
5.8.1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减压阀、喷嘴、感温器及其附件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和减压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10.1的规定,其阀门开启应灵活、准确。感温器的动作温度应符合5.13.1的规定。
5.8.2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7.2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减压阀、喷嘴及其附件不得有裂纹、损坏。试验后容器阀、水流阀、燃气阀和减压阀的强度应符合5.10.2的规定。
5.8.3耐使用介质腐蚀性能
贮存灭火剂容器应按6.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内部腐蚀试验,试验后容器内部涂层不应有脱落、开裂及气泡等现象;如果内部无涂层,其内壁表面不应有可见的锈斑;且灭火剂无明显的变色现象。
5.9耐高低温性能
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经受4.2.1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和最低工作温度各24h温度试验,试验后进行启动运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4.1的规定。控制盘的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和5.15.3的规定。喷嘴按6.8.2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温试验,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0强度密封性能
5.10.1密封性能
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容器阀、燃气阀、减压阀按6.9.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容器应无渗漏现象。容器阀在关闭状态下应无气泡泄漏;容器阀在开启状态下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气泡泄漏量不应超过每分钟10个。燃气阀、减压阀应无气泡泄漏。非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水流阀、连接管按6.9.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中不应有泄漏及可见的变形。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10.2强度性能
灭火剂贮存容器、驱动气体容器、容器阀、燃气阀、水流阀、减压阀、连接管按6.9.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不得出现渗漏现象,其容积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容器阀、燃气阀、减压阀、水流阀、连接管及其附件不得渗漏、变形或损坏。试验压力为1.5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10.3超压性能
GA498-2004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燃气阀、水流阀、减压阀按6.9.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液压超压试验,不得有破裂现象。试验压力为3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11工作可靠性
按6.1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容器阀及其的控制驱动装置、水流阀、燃气阀应动作灵活、可靠,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各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10.1的规定。
5.12喷嘴
5.12.1结构
喷嘴应设有防止喷孔被外界物质堵塞用的保护帽。喷射时不得影响喷嘴正常喷射。
5.12.2耐冲击性能
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冲击试验,喷嘴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3感温器
5.13.1动作温度
感温器的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GB5135.1中的规定。其动作温度按6.1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超过下式规定的范围。X±(0.035X+0.62)式中:X—公称动作温度(由生产单位在其产品说明书中给出),单位为摄氏度(℃)。
5.13.2热稳定性
感温器按6.1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动作。
5.14驱动器
5.14.1驱动力要求
气动型驱动器输出的驱动力,在最低工作温度下,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电磁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引爆型驱动器在引爆部件使用有效期内,驱动器输出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三倍。
d)机械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5.14.2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10.4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的降低不应超过试验前的10%。
5.15控制盘
5.15.1电源要求
控制盘主电源在电压为220V±33V,50Hz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其间应保证装置可靠启动。主、备用电源均应有工作指示。
5.15.2报警功能
控制盘应能接收感温器发来的火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控制盘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应分别在65dB和85dB以上,115dB以下。
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功能。
5.15.3控制功能
GA498-2004
5.15.3.1控制盘应有自动、手动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15.3.2控制盘应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0~30s可调。
5.15.3.3控制盘应有“紧急中断”控制,按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
5.15.3.4控制盘应有灭火装置启动后的反馈信号以及燃料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
5.15.3.5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触点。
5.15.4耐电压性能
控制盘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4.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得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5.15.5绝缘要求
在正常的大气条件下,控制盘外部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端子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5.15.6耐湿热性能
控制盘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24h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控制盘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15.2和5.15.3的规定。
5.16减压阀的减压特性
按6.15规定的试验方法,减压阀在规定流量范围内测出的减压特性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偏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10%。
6试验方法
对装置和部件的性能检验,应依据被检样品的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条件,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任何部件的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应在液压强度试验后进行。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外观检查
6.1.1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或用通用量器具检查,被测装置的型号、工作温度范围等基本参数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
6.1.2用目测方法检查被测装置的标牌、部件标志的内容以及加工、涂层质量等应符合5.1的规定。
6.2手动操作试验
被检阀门处于最大工作压力状态,测力计的精度应不低于2.5级。将被测阀门的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与测力计相联,通过测力计启动被检阀门。记录最大操作力,测量并记录最大操作行程。试验结果应符合5.3的规定。
6.3装置联动试验
试验应在20℃±5℃的环境条件下,每次试验前均要检查装置是否安装完好,按照生产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组装一个包括全部构成部件的装置。
6.3.1自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给感温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至控制盘发出灭火指令止,使控制盘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的GA498-2004驱动器,打开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规定。该试验可与6.5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3.2手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将控制盘开关由“自动”转换到“手动”对感温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使控制盘发出灭火信号,持续1min,灭火装置的驱动器应不会自动启动,用手按下手动按钮启动驱动器,打开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规定。该试验可与6.4灭火试验或6.5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3.3机械应急操作下的联动试验
启动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使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动作喷放灭火剂。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对装置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规定。该试验可与6.4灭火试验或6.5飞溅试验同时进行。
6.4灭火试验
6.4.1试验准备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为0℃~55℃。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工作压力充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最低贮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及安装高度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d)喷嘴应按设计说明书中允许的最大安装高度及最不利的角度安装。
e)试验应在装置设计允许的最大管径、最多支路、最长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f)试验灶具应放在一个最不利点的喷嘴下方,即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g)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
6.4.2喷嘴喷洒速率的试验
将装置按照生产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在每个喷嘴的下方放置一个用来收集灭火剂的容器,启动装置,当灭火剂喷射结束后,对每个喷嘴下装有灭火剂的容器分别称重,灭火剂重量最小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灭火剂重量最大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大喷洒速率喷嘴。此试验可与联动试验同时进行。
6.4.3深炸锅油火灭火试验
6.4.3.1试验灶具的大小由生产单位在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提供,锅的深度应不小230mm;加热源为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介质为自燃点不低于357℃的食用油。
6.4.3.2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锅沿侧壁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使油的升温速率不低于7℃/min,在此条件下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3.3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灭火装置喷射延迟时间和喷射时间;灭火
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
6.4.4炒菜锅油火灭火试验
6.4.4.1试验灶具为最大和最小尺寸的两个炒菜锅(由生产单位根据产品设计决定);加热源为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介质为自燃点不低于357℃的食用油。
6.4.4.2将最小尺寸的锅放置在灭火装置最不利点的灶位上,最大尺寸的锅放置在与其相邻GA498-2004的灶位上。
6.4.4.3将食用色拉油加入两个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76mm,且距锅底不小于25mm(油
面高度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13mm距锅沿侧壁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燃气阀,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4.4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灭火装置喷射延迟时间和喷射时间;灭火
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
6.4.5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灭火试验
6.4.5.1吸烟罩及排烟管道结构及尺寸应由生产单位在设计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灭火试验时应按其规定的最大值进行。
6.4.5.2此试验应与深炸锅油火灭火试验同时进行。按照生产单位的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进行管路及喷嘴的布置后,将试验燃料(植物油或动物油)均匀喷洒或涂抹在吸烟罩(过滤器)及排烟管道的内表面上,排烟管道的喷洒数量为1.5kg/m2,吸烟罩(过滤器)的喷洒数量为3.7kg/m2。
6.4.5.3在排烟管道内部设置两个热电偶,热电偶的布置应在排烟管道截面的中心,并与测温仪表相连,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4.5.4点燃深炸锅油火的同时,由手持式天然气燃烧器或丙烷燃烧器点燃吸烟罩及排烟管道,此时可打开风机助燃。当热电偶的温度大于871℃时,即为点火成功。火点燃后应立即关闭点火源,同时关闭风机。
6.4.5.5当排烟管道内热电偶的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关闭排烟管道的末端并开始计时,此时深炸锅内应充满火焰,30s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的规定。
6.4.5.6重复6.4.5.1~6.4.5.4试验,当排烟管道内热电偶的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使排烟管道的末端始终开放,并开始计时,此时深炸锅内应充满火焰,30s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5.2的规定。
6.4.6吸烟罩及排烟管道通风灭火试验
在以上试验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通风灭火试验,将排烟管道的末端打开与
厨房灭火设备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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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厨房灭火设备装置的型号和数量,要根据厨房面积、规模、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2、一套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只可以保护一个防护单元,因此当一个防护单元,在使用多个厨房设备灭火设备保护时,必须保证这些灭火设备,能够在灭火时同时启动使用。
3、对于同个防护单元内的所有喷嘴,必须保证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而且必须能够同时喷放灭火剂。
4、对于厨房里面的排烟管道保护长度,必须根据排烟管道延伸段搭配烟道进口端算起,而且要向内延伸不小于6米。
5、厨房设备里面的灭火装置,必须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
6、厨房内的吊顶材料尽量选择用A级材料,这种材料防火性比较好,可以减少火势蔓延,起到很好的防火效果。
7、厨房必须安装报警系统,而且这个报警系统要用感温探测器。
8、可以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厨房出现起火的时候,会自动进行喷水灭火,起到很好的防火效果。
9、在厨房内设置排烟系统,可以使用回流措施的办法,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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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灭火设备的组成
对于厨房灭火设备的组成,相信不少小伙伴对于这个并不是非常了解,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厨房灭火设备的组成都有哪些?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系统是一个专门为各大宾馆、饭店、机关、院校及中型以上餐馆的厨房灶台灭火(油锅灭火、烟道灭火)专门设计。
厨房烹饪灶台发生火灾或厨房烟道发生火灾时,厨房灶台自动灭火系统通过温感自动将火焰扑灭,实现二四小时监控,也可以通过手启动,扑灭初起火灾,同时可通过机械或电信号关闭燃料阀,并可提供电信号传递给中控室。
当火焰扑灭三秒内。系统会自动关闭燃料阀阻止发生更为严重的灾情,系统内与自来水相连的阀门则自动打开,对灶台及表面进行冷却。防止复燃。此系统属机械传动,不需要用电控制,系统安装不占用厨房地面,只占用空间位置。
以上就是关于厨房灭火装置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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